1.学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政策措施。
2.加强与地方和企业的联系和交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学校与地方、企业、部门、行业等合作的可行性,不断拓展合作区域和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并组织实施。
3.负责起草学校层面的校企合作协议文本,协调合作协议的签订、监督、落实协议的执行。
4.对重大合作项目进行分析评估,负责项目落地落实工作,建立相应的跟踪、督查、评估、考核及绩效评价机制。
5.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推进校属企业改革和规范化建设。
6.负责新乡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属的子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绩效考核,加强企业在经营国有资产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7.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