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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校地合作办公室部门工作职责
2023-09-14 09:49 校地合作办公室  审核人:

新乡学院校地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校地合作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统筹推进学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兄弟院校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开展国内交流合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结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学校与地方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收集整理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

4.开拓与高校的合作交流渠道,负责校级、学校二级单位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的监管,为学校积极争取更多的合作项目和开展合作研究的机会;

5.加强与地方、企业的联系和交流,不断拓展合作区域和领域,广泛开展校地、校企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6.做好校地合作过程中构建的各类协同创新平台、校企共建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的对接联络、沟通协商工作;

7.负责对校属企业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绩效考核,监督校属企业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及对外投资;

8.挖掘学校及地方文化元素及内涵,设计开发校园文化创意产品并市场化运营,促进校园特色文化的推广与传承;

9.对重大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建立相应的跟踪、督查、评估、考核机制;

10.负责校地、校企合作协议具体项目的落地落实工作,做好落地项目的备案、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察工作;

11.代表学校做好新乡正校联创产业园有限公司股权范围内的对接管理,推进3D打印产业园建设及运营。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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